2009年7月29日星期三

迷債的迷思

迷債的出現,是一場悲劇,苦主的不幸,身心受到的折磨不用再詳談。

個人最感困擾的地方是,為什麼賠償會分專業和非專業投資者?所有被歸類為專業投資者,更不獲任何賠償。

既然已確認銀行的銷售手法是大有問題,那麽所有被誤導的客户,管他是專業或不專業,買得多或少,都應得到賠償,賠償制度是用來懲罰各違規經營者的不專業銷售態度。專業投資者買迷債時可能已充份理解潛在投資風險,但售賣迷債的銀行若果沒有向他們提出應有的風險警告,即是沒有做好本份。沉默、蓄意隱惡揚善也是另類誤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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